案例分享:一文讀懂香港公司「減資」那些事




在跨境投資中,作為連接「離岸」和「在岸」的工具,香港公司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。一旦面臨變化,比如新冠疫情衝擊,很多國際投資者也會首先考慮對控股層面的香港公司進行調整。其中,對香港公司減資,便是應對措施之一。


我們在上一篇文章《一文讀懂: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如何正確進行減資?》中分享過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減資的程序,相信會加深大家對於在內地進行減資的認識。


在香港,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同樣對於香港公司的減資有相關規範。近來,我們為不少客戶提供了減資服務,發現每位客戶減資的原因和目的都有不同。今天,我們以案例分享的形式來和大家講講「香港公司減資那些事」。


關於減資



減資的兩大方式

 

在案例分享前,我們先簡單介紹香港公司減資的方式。香港公司減資主要由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「第3分部股本減少」規管,大概可分為兩種:

✪ 藉著以償付能力陳述支持的特別決議減少股本

✪ 透過香港法院確認的減少股本


「藉著以償付能力陳述支持的特別決議減少股本」——這我們可以理解為,一間資可抵債的公司透過內部決議進行減資。香港公司董事需要在減資前簽署一份「償付能力陳述書」,陳述公司能在減資後仍然有能力償還未來12個月的債務。


減資的三大因素


作為專業服務提供者,我們需要為香港公司減資考慮三個重要因素,而這亦是本文案例所要分享的重點:

1.保障股東的利益

2.保障債權人的利益

3.保障公司的利益



減資所需流程


通常而言,香港公司減資的操作流程如下:

1.瞭解公司的財務狀況,分析予客戶可進行減資的金額,並確認公司是資可抵債;

2.安排董事會議,討論減資的細節;

3.提請議案召開股東會議,滙報減資的細節與實際操作情況;

4.通知債權人有關香港公司進行減資的事宜;(如有)

5.在股東決議通過後,根據法規要求,於憲報及中英文報紙刊登公告;

6.通知公司註冊處有關減資的事宜;

7.更新公司的法定記錄。


減資所需時間


由於《公司條例》對於刊登公告有時間限制及公告後需要等待五個星期的「冷靜期」,因此經過大概「二個月」的時間,我們可以協助客戶完成減資,實現商業目的。


接下來,我們就和您分享我們最新處理過的三個案例,供您參考。



案例分享



案例一:公司同時對「普通股」和「優先股」減資 


近日,我們協助一家客戶處理了香港公司減資的案件,本案的特殊之處在於:該香港公司發行了兩個不同類別的股份:普通股和優先股;最為重要的是兩個不同類別的股本有一定的比例:分別為70%及30%。


客戶需求

經過與客戶的深入溝通,我們瞭解到客戶的需求主要包括:

1.減資後,如何維持兩個不同類別的股份佔股比例,亦不影響所有類別股東原有的權利?

2.如何退回股本予股東?


宏傑的解決方案


鑒於該香港公司現金流充足、公司有償債能力,因此,我們建議客戶:採用【藉著以償付能力陳述支持的特別決議減少股本】。


通常而言,優先股股東擁有分紅優先權,投票權亦有別於普通股股東。但是,本案中由於減資直接影響到優先股股東的利益,因此,在減資過程中所必須的股東會決議及股東特別決議,都務必安排優先股股東開會,並進行投票表決。


此外,在減資過程中,由於優先股股東未收回資金時,可能會產生稅務問題,因此,我們建議派發普通股(而非現金)給優先股股東。


如上所述,本案最特別的地方在於:需要同時對普通股和優先股兩種不同類別的股本進行減資,且減資後兩類股票仍保持原有比例不變。


由於普通股股東和優先股股東的法定權益存在差異,這導致了本案減資程式上的「特殊」。我們基於豐富的減資經驗,很好地幫客戶解決了這一難題。


案例二: 減少股東拖欠公司的債務  


不少客戶會透過香港公司作為控股公司投資內地,以獲取稅務上的優惠。最近,我們還協助客戶處理了另一家香港公司減資的案件。  


和案例一不同,本案的特殊之處在於:內地子公司進行減資,但減資後的資金沒有經過香港公司,便直接退回予香港控股公司的股東。  


客戶需求  


我們瞭解到客戶的需求主要包括: 

1.香港公司在沒有進行減資工作前,子公司是否可直接退回股東? 

2.如果不可,資金已經退回股東,如何處理? 


宏傑的解決方案 


由於香港控股公司與股東是兩個獨立的主體,如沒有經過特定的程序退回資金,這明顯是違反了《公司條例》的規定,同時忽略了債權人的權益。  


我們建議客戶: 

(1)檢視公司的財務狀況確認公司是資可抵債;

(2)與股東訂立一份借貸合同,說明該筆款項是一個借貸的用途,及;

(3)香港公司採用【藉著以償付能力陳述支持的特別決議減少股本】的程序,使借貸的款項用以抵銷資金的減少。在這其中,涉及到公司的供貨抵銷及現金減少股份等方面的特殊操作。  


如上所述,本案最特別的地方在於:在法例上,有限公司與股東是兩個獨立的主體,公司退回股本予股東是要經過特定的程序,否則有可能誤墜法網引致不必要的損失。  


案例三: 促進集團內部的資金流動性 


很多香港公司,往往是作為集團企業的一個中轉站(即所謂的特殊目的公司,簡稱「SPV」)或導管而存在。比如,美國上市公司透過持有香港公司,再利用香港公司到不同國家進行投資。一客戶的香港公司即是如此。


作為一個中轉站,該香港公司股本龐大。以往,該香港公司會定期以季度形式分紅予母公司;但是,受今年疫情的影響,例行分紅有所延遲。


事實上,即便香港公司擁有不少現金,但礙於法規的要求,並非可隨意調配資金到母公司或其他分公司。如今在疫情之下,更是殊為不易。


為了提高集團資金的流動性,客戶找到宏傑,希望我們能夠針對該香港公司給出一個可靠且實際可行的解決分案。


宏傑的解決方案


由於香港公司作為集團的中轉站,擁有龐大的股本和現金,我們建議客戶:香港公司採用【藉著以償付能力陳述支持的特別決議減少股本】的工作,把股本的資金調配到保留盈餘,以保持香港公司的分紅能力,加強集團資金的流動性。


如上所述,本案最特別的地方在於:公司減少資本未必需要退回於股東,可以調配用作保留盈餘,以助公司未來的發展。


上述案例中,宏傑的專業價值


在上述三個案例中,我們宏傑的專價值業體現在:


— 根據客戶不同目的減資需求,為客戶提供量身訂製的、具有針對性的減資解決方案。比如,在案例一中,針對客戶要同時減少普通股和優先股的特殊要求,我們建議客戶一併召開股東會,以減少減資決議無法同時通過的概率,提高效率。


— 同樣地,在案例二中,宏傑的解決方案重點放在了幫助客戶「亡羊補牢」上,即:客戶香港公司與股東訂立一份借貸合同,並採用【藉著以償付能力陳述支持的特別決議減少股本】的方式,把減資後的款項用以抵銷借貸的款項,幫助客戶彌補「未減資就退款給股東」的不當操作,以便合規。


— 而在案例三中,則又是完全不同的情形:由於香港公司作為集團的中轉站,擁有龐大的股本和現金,我們側重於幫客戶香港公司採用【藉著以償付能力陳述支持的特別決議減少股本】,將股本的資金調配到保留盈餘,以實現客戶加強集團資金流動性的目的。



宏傑觀點


可以看到,上述三個案例都涉及到了香港公司減資,但是三個客戶的目的各不相同,我們解決方案也都因case而異。沒有任何一把鑰匙可以開千把鎖。作為專業服務提供者,我們都是根據客戶需求,為不同案例提供針對性解決方案。


以本文所述的減資為例,減資雖然是其中的核心工具,但單純進行減資並不夠,還需配備法律、金融或會計方面的工具,比如:股東會決議召開的特殊方式、借貸合同、資金調配到保留盈餘等等。


在實際操作中(包括但不限於上述三個案例),宏傑最大的優勢和價值在於:我們通過將不同類型的專業人士(律師、會計師、公司秘書)彙聚在一起,能夠針對不同客戶需求的提供周全協調、量體裁衣的解決方案。畢竟,削足適履不能幫客戶解決問題,而合適的才是最好的。


重要提示:


本案中的公司減資(特別是香港公司減資)服務,乃是宏傑專家服務(specialist service)的一部分。此外,我們的專家服務還包括公司服務、解散和重組服務、繼承及遺產管理服務、公司架構和稅收服務、法證和訴訟支援服務等。


我們的專家服務致力於補充和增強您的公司及法律資源,並在各種複雜而特殊的條件下為您提供專業支援。迄今為止,我們在為專業事務所、跨國企業、銀行、政府機構和授權機構提供專業服務方面已擁有 30 多年的經驗。


當然,上述僅僅是三個案子,完全不足以代表減資過程中所遇到的所有問題,掛一漏萬、在所難免。如您對香港公司減資或宏傑專家服務有其他需求,請垂詢:

enquiry@ManivestAsia.com;或 微信後台回覆「減資」二字,與我們專業人士做具體溝通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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